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教研[2016]135号)和《河南理工大学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细则(修订》(校教[2017]29号)文件精神,财经学院2017年继续面向在校大二本科生(2016级)开展双学位专业教育。
一、报名条件
申请辅修双学位的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2016级本科生(不含专升本、二学位),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2、拟申请的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应属不同学科门类(主修专业所属学科门类见教务处网站“人才培养”——“专业设置”专栏中“河南理工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一览”)。
3、申请学生在校期间所修读主修专业的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没有不及格课程记录(成绩单和平均学分绩点由学生所在学院教科办提供)。
4、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者。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报名时间:9月14日至9月21日
报名程序:申请学生需填报《河南理工大学双学位专业修读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中下载),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在报名时间内将“申请表”送交财经学院办公室,电话3986580)。
双学位培养学院应对申请学生进行严格审查,并提出录取条件和录取计划,报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9月22日前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选拔结果,公示一周后将最终录取名单你保送教务科进行学籍备案。
三、财经学院双学位招生专业
双学位专业 |
学科门类 |
隶属学院 |
会计学 |
管理学 |
财经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财经学院 |
注: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报名人数协调确定,双学位专业班级人数不得少于30人,少于30人的原则上不开班。
四、学生缴费注册
我校双学位专业按学年学分收费。双学位收费标准:理工科专业每学分收取90元,文科专业每学分收取85元。学生持双学位专业录取通知单到财务处缴纳学费,凭交费收据到录取学院报到注册,领取听课证,学生凭听课证进班学习;学生未缴费、没有听课证不得进班学习。修读期间,学生若想退出双学位学习,必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双学位培养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缴费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辅修双学位资格。双学位培养学院应及时将学生缴费注册情况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备案,以便进行学籍处理。
五、教学组织
2016级本科生辅修双学位,拟定于10月9日以后正式开课,学生凭听课证上课。双学位教育专业的课程及学分应与同名主修专业相同(专业必修课),不得减少双学位教育专业的课程修读数量,不得降低双学位教育专业的学分修读标准。各培养学院根据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执行计划,按照学分制管理模式,组织开展教学工作。
财经学院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