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稳定工作制度,是保证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基础。为进一步做好学院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有序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学校对安全稳定工作的管理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河南省高等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管理规定(暂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实际,特建立以下制度。
1.信息报告制度
建立学生信息员制度,实行信息员、辅导员(带队老师、导师)、分管院领导、主要领导的上下联动机制。一旦出现危机,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
2.学生工作值班制度
学生工作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实行节假日、寒暑假值班制度。
3.学生外出审批制度
学生集体外出,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审批后,由辅导员、班主任或负责老师带队前往,负责学生的安全稳定教育和外出安全稳定管理。
4.学生宿舍值班制度
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安排专兼职辅导员每天中午12:00-14:30(夏季12:00-15:00)、每晚18:00后在宿舍值班室值班,节假日全天24小时在宿舍值班室值班。
5.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根据学校心理咨询中心每学年初对新生进行的心理健康普查结果,对问题学生给予重点关注、跟踪;班级心理委员随时关注班级同学的心理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辅导员,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6.学生活动审批制度
班级、学生团体和学院学生活动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批,并负责审查活动的安全稳定措施。
7.请销假制度
(1)学生应在每学期规定的开学时间到校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必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不按时注册者以旷课论处。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辅导员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2)上课或节假日离开学校须办理请消假手续,并按规定时间返校。假期在外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返校,可用电话或短信请假,需辅导员征询家长意见后,经学院领导同意方可,学生回校后须补办请假手续,并提交必要的证明,否则以旷课论处。(3)必须填写《财经学院学生请假条》,经批准后有效,否则以旷课论处。请假一天的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批,三天以内由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批,三天以上的经教务处报校长审批。(4)请假期满必须到辅导员处办理销假手续。如未办理销假手续,超假时间按旷课处理。
8.宿舍不定期检查制度
学院每学期要对学生宿舍进行不定期检查,主要检查学生宿舍是否存在安全稳定隐患,是否有学生没有办理手续在外住宿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监管制度
(1)建立学生思想动态上报制度,不定期组织收集、掌握、上报学生思想动态,以便及时发现校园不稳定因素,并将其解决在萌芽状态。
(2)加强各类活动及信息的监管力度,严防别有用心的组织或个人以各类活动名义在校园内开展危害国家安全稳定和校园稳定的活动。
(3)与全体学生签定《财经学院学生安全稳定自律责任书》,从2016级新同学开始,签订学院、学生及学生家长三方协议书,在学生安全稳定的有关方面对学生进行自律承诺性约束和防范。
10.安全稳定教育制度
(1)新生入学教育:新生入学后把安全稳定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
以遵纪守法、安全稳定意识为主要教育内容,结合学生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通过报告会、主题班会等形式,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和保卫处印发的《学生安全稳定教育手册》,并详细讲解有关教学、管理、宿舍等方面的规定,倡导学生成为明礼守纪、勤奋学习、锐意创新、爱国成才的人。
以独立生活、人际交往、学习适应、挫折耐受等为主要教育内容,结合部分新生存在的入学不适症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团体辅导活动,举办专题讲座,增强学生的心理自我调适能力,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2)安全稳定教育周:每年的4月初实施。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形式,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学生安全稳定教育手册》。通过学习有关安全稳定防范知识、通报典型案例等内容,提高学生的安全稳定意识,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稳定,维护校园稳定。
(3)节日、假期出行以及外出实习安全稳定教育:在国家规定的假日和暑、寒假以及外出实习之前,班主任、辅导员或带队老师要利用会议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集中安全稳定教育,提高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稳定的自我
中共河南理工大学财经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