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院团委是在校团委和院党委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负责制定院团委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
二、负责全院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广大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素质、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三、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加强对各团支部的管理,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好团干部选拔、培养、管理、考核和新团员发展、超龄团员离团、团费收缴、团组织关系接转、团内表彰及违纪团员处理等工作。
四、负责举办团校培训班,培训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并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五、负责开展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调查和青年问题研究,提出年度调研报告,有针对性地开展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学习竞赛、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七、负责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校园业余文体活动。
八、负责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组织实施与考核管理。
九、负责指导院研究生会、学生会工作。
十、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团委副书记:王妍 办公电话:0391-3986516 办公地点:经管楼12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