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确保招生质量,根据《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河南理工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关于做好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1.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丽娟
成员:李桂林 程明娥 张良 任长江
秘书:刘玉朋
2.财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小组
学院根据复试要求、专业类别及复试人数,成立五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至少五人,另设秘书一人,实行组长负责制。
五个复试小组分别为: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研究生思想政治考察小组、会计学硕复试小组、会计专硕复试小组。
(二)机构职责与人员要求
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开展有关复试考核工作。机构的职责与人员要求具体见《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
二、复试
(一)复试通知
1.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者发复试通知,申请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学校所发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财经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确定并通知申请者。
3.申请者将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学生证、身份证、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获奖证书或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复试资格审查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取得毕业学校推免资格(以研招网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3.勤奋学习,善于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
6.身心健康达到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要求。
(三)复试方式与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笔试、专业综合面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后由思想政治考察小组组长填写《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成绩表》(附件1)
2.英语笔试测试,时长60分钟。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英语笔试测试后阅卷人填写《推免生英语笔试成绩表》(附件2)。
3.专业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素质、综合能力和英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专业综合面试结束后由相应的复试小组组长填写《推免生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表》(附件3)。
专业综合面试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素质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情况。②推免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英语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成绩等。③个人代表性成果或作品: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其他成果。④推免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2)综合能力
①测试推免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②考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考察推免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方向和学习计划。
(3)英语听说能力
测试推免生的英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英语综合能力。
(四)复试具体要求
1.参加复试的所有推免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笔试和面试场所。
2.学院根据实际,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面试小组成员或面试推免生随机分组及推免生面试顺序。为确保复试“统一、合理、公正、公平”,避免复试期间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复试各项测试须设立足量的题库,试题难度要适当,推免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回答问题。
3.复试试题(包括面试中随机问答和抽题问答等试题)在面试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均须按照教育工作国家机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严防泄题、漏题,以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
(五)复试时间安排
接收推免生复试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10月25日。
三、拟录取工作
(一)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英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0%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推免生复试结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秘书汇总填写《推免生复试成绩汇总表》(附件4)。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复试小组提交的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并根据各学科(专业类别)接收推免生名额和复试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录取
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复试成绩表和复试汇总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百分制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拟录取专业代码及名称等信息)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研招办将复试结果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复审通过后,根据学院所报复试结果,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申请者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请及时反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督查小组将及时进行答复。
五、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相关工作制度
1.责任追究制度
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2.监督制度
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负责监督、检查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面试现场和笔试考场进行巡视,加强监管。
3.信息公示制度
对推免生关注的重要信息实行公示制度,内容包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安排通知和录取名单等。
4.复议制度
对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5.回避制度
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即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校当年的推免生复试,不得参与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
附件1 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成绩表
附件2 推免生英语笔试成绩表
附件3 推免生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表
财经学院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
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成绩表
注: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计。
组长(签名) 日期
附件2
推免生英语笔试成绩表
阅卷人(签名) 日期
附件3
推免生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表
组长或面试小组成员(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