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和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及学籍管理工作的严肃性,确保研究生新生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16级研究生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通知》(研招【2016】1号)和《河南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迎新工作的通知》(校学[2016]2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专项工作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新生复查工作。
组 长:梁丽娟
副组长:辛文昉 程明娥
成 员:吕淑丽
二、复查对象
2016级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共10名。
三、复查时间
9月12至
9月
14日
。
四、复查内容与方法
1.重点清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与冒名顶替的学生。
2.按照研究生新生名单,将准考证(或带照片的考研座号通知单)、毕业证、身份证、档案照片、电子照片和学生本人进行“六对照”逐一核查。
3.在学院门口、学生宿舍等场所张贴考生电子照片。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责任到人。工作组成员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明确责任,严格把关,做到谁复查、谁签字、谁负责。
2.程序严谨,手续完善。复查时要详细登记收取资料名目,并给新生出具收取材料的相关凭证;要高度重视未报到考生的核查工作;复查中遇到的问题与特殊情况请及时反馈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3987234或3987230);复查总结(一式两份)由复查人和程明娥副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9月
18日
11:00前分别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一号综合楼219西)和研究生思想教育科(一号综合楼220)。
3.遵规守纪,动态管理。在复查过程中,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录取的新生等,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强化复查工作的动态化管理,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4.管理规范,归档到位。学生的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在核查无误后,学院统一留存。如有学生缺失其中任何一项,须附件备注考生姓名及其缺失的材料及缺失原因。档案核查无误后按学号顺序归档,由学院统一存放并保管。档案管理要科学规范,随时接受各种检查。
财经学院
2016
年9
月9
日
附件1:财经学院2016级研究生新生复查总结模版
附件2:未报到或退学学生名单、未交档案新生名单、缺失材料新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