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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关于2019级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及双向选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5 17:37:34 来源:

    为做好2019级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的双向选择工作,充分调动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依据《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校研[2017]41号)和《关于2019级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的通知》(研培养[2019]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财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就2019级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级研究生导师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已取得相关类别硕士生导师资格。

2.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任期考核合格,且每年能有足够时间指导硕士研究生。

3.申请前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能够按期完成培养环节、按期毕业。

4.硕士生导师年龄超过59岁者原则上不再招生。承担有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及重点科研项目的条件可放宽。

(二)申请招收学术型研究生的条件

1.截止2019925日,作为项目负责人学校账面用于培养研究生的科研经费不少于3万元。

2.主持有省级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

(三)申请招收专业型研究生的条件

1.截止2019925日,作为项目负责人学校账面用于培养研究生的科研经费不少于2万元。

2.主持有企业委托的横向课题或厅级及以上(不含学校立项项目)纵向在研科研项目。

二、研究生导师选聘程序

1.提交材料。符合选聘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填写《招收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并于927日下班前将《招收研究生申请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

2.审核材料。

3.召开会议。召开财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和审议选聘导师名单。

三、双向选择程序

1.公布信息。公布2019年选聘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基本情况和2019级硕士研究生信息。

2.召开座谈会。各类别学位点负责人组织召开研究生和选聘导师双向选择座谈会。

3.双向选择。学生通过填写《双向选择登记表》(附件2)的方式选择导师,导师根据学生情况确定要指导的学生。

4.汇总上报。各类别学位点负责人根据双向选择结果填写《双向选择结果汇总表(附件3),并于109日前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学院汇总后将双选结果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

1.如无特殊情况,研究生应在本次双选确定的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业;不是2019年选聘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在以后学年中亦不可接受2019级研究生的导师调整申请。

2.每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最多只能指导2019级学术型研究生1名和专业型研究生3名。

3.学院鼓励学术型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

4.学院对专业型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学院为专业型研究生统一安排校外实践指导教师。

5.对于在双选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财经学院

                            201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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