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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3 19:29:04 来源:院团委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入党”)工作,是共青团组织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推优入党”工作,切实提高我院“推优入党”工作的质量,依据《河南理工大学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办法》和我院党委关于发展青年党员的具体要求,现将有关推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推优”工作时间为20173 13日至3 24日。请各团支部书记于2017 3 24日前将附件1 2纸质版交于团委办公室,相应电子档分别交于负责人邮箱:

16级负责人 尹梦丽 电话18339162051 邮箱2272089917@qq.com

15级负责人 张明洪 电话13393861086 邮箱1245118858@qq.com

14级负责人 吴志娜 电话18339186231 邮箱1923870639@qq.com

13级负责人 赵浩杰 电话18339166735 邮箱 2576723312@qq.com

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一)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时间不少于1个月)的共青团员,积极要求入党,决心履行党员义务。

(二)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对中国共产党有正确的认识,理想信念坚定,入党动机端正。

(三)在学习、工作中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学生团员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异;教工团员工作踏实,业绩突出。

(四)政治立场坚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和团的纪律,没有参与邪教、非法宗教和非法传销、封建迷信活动,未受过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五)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友善,在团组织和班级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学校生活中积极向上,军训、早操早读以及重要活动中表现突出,得到团员青年的肯定。

三、“推优入党”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到会团员不得少于支部团员的三分之二),由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采取无记名测评的办法确定推荐对象。推优大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委员负责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基层团支部推优大会会议记录》(见附件一),报院团委备案。

(二)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见附件二),报院团委备案。

(三)院团委召开团委委员会,推荐对象所在团支部书记汇报本支部团员大会和团支部委员会召开情况及推荐对象综合表现简况。经团委审查后,签署意见向被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推荐。

四、“推优入党”工作的要求

(一)“推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级党团组织要严格按照程序推荐,严把推荐质量关,要把“推优”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二)若在“推优”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举报查实,对有关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三)各支部按照时间要求安排好本支部的推优工作,组织召开好团员大会和团支部支委会,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团委办公室。

(四)填写信息时,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无误,不得出现涂改痕迹。

 

                              共青团财经学院委员会

             201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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