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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教学工作量如何填写”的几点说明
发布时间:2018-12-12 09:52:19 来源:实验中心

1、请实验课任课老师登录自己的实验教学系统,按照学校教务处通知于12月16日上午12:00前登录系统完成任务分配,12月17日下午3:00-12月18日上午10:00核对本人的实验指导工作量,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2、实验工作量的计算由“实验教学管理系统”计算,需要实验课程负责人登陆系统,在“实验教学”模块下,依次点击“教学质量”“工作量统计”“工作量填写”“工作量”(见下图所示),然后在弹出的界面上选择“实验指导”或“实验准备”,并添加负责人数。由实验室负责人设置“实验室类型”后,方可计算。

3、实验指导工作量:一定按照实验课程表排定的指导老师进行分配,以免教务处核定工作量时限制人数;实验准备工作量:指派到石勇老师、程相如老师、王玉法老师名下,最后由学院统一分配。

4、没有完成实验任务的教师一定按照实验教学计划安排完成实验教学任务,这是实验教学基本规范要求,并且学校正在持续进行实验教学督导工作,今后将成为常态。

                          财经学院实验中心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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